关于对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行政处罚的信息
时间:2022-06-10 19:24:43 来源: 作者:
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
项 目 | 基本信息 |
行政相对人名称 |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|
处罚机关 |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|
案件名称 |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案 |
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| 鲁卫医罚[2022]007号 |
处罚类别 | 警告、罚款 |
处罚事由 | 未按规定填写病案首页 |
处罚依据 | 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12370000MB2330898R |
居民身份证号 | |
法定代表人姓名 | 张忠法 |
处罚结果 | 警告、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|
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| 2022年3月17日 |
行政处罚公示期限 | 2022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17日 |
救济渠道 | 如不服本决定,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6个月内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。 |
原文链接:http://wsjkw.shandong.gov.cn/zwgk/sgs/xzcf/202203/t20220318_387978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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